文藻外語大學

法國語文系大學部 系費規章

第一章 系費收取規範

第一條 法國語文系大學部系費為新台幣貳仟元整平均每學期費用為貳佰伍拾元整,共八個學

       期之費用。

第二條 法國語文系大學部,以下簡稱本系,與其系費負責單位法國語文系大學部系學會,以

下簡稱本會。

第三條 本系系費收費對象為法文系大學部一年級至四年級之本系會員。

第四條 為本系會員,有繳交系費之義務。

第五條 收取系費之責任,為當屆法文系大學部之系學會。

 

第二章 系費用途

第六條 為籌辦本系各項系上相關活動,須本系學生由本系會員共同集資以負擔各項活動所需

成本支出,內容包含:系週會、聖誕袋、系學會人員徵選、運動會禮物補給品、用品、

送舊、戲劇比賽(各班經費補助及、支付場地設備技師費用)、法文系籃球隊、法文系

排球隊(比賽經費補助及球隊經費資源提供)等由本系主辦或協辦之活動。(註:系服費

及迎新費用不包含在此。)

 

第三章 繳費

第七條 一次繳交: 於一年級上學期收取新台幣貳仟元整之系費。

第八條 分二期繳交:經總務組評估,適用於無法一次繳交者。請出示相關證明文件之影本並

       附上導 師簽名後,待經主任、會長與總務長核准通過後始得分期繳交。一年級上、

       下學期各收取新台幣壹仟元整,繳至一年級下學期結束。分期期間者,同時與已繳系

       費者享有相同權益。

第九條 無須繳交者:需提出證明,告知總務長後,並與主任約談,確實為家境等因素,無法

繳交系費者,並非不願參加活動,故不願繳交系費等原因。

 

第四章 補繳辦法

第十條 轉學生繳交: 從入學學期開始,以一學期貳佰伍拾元整計算,一次繳清。若家中經濟

       有困難者,請出示相關證明文件之影本並附上導師簽名後,待主任、會長與總務長核

       准通過後始得分期繳交,繳交期限由本系系學會當屆總務長訂定之,金額為貳佰伍拾

       元整一學期,分期期間,同時與已繳系費者享有相同權益。

第十一條 原為本系學生但想補繳者: 適用辦法同轉學生,並於繳交後享有系學會提供之資

         源。

第五章 權益

第十二條 已繳系費者權益:

         系上及系學會所提供之一切活動。內容包含:週會、聖誕袋、系學會徵選、運動會

         禮物、送舊、戲劇比賽(各班道具經費補助)、法文系籃球隊、法文系排球隊(比賽

         經費補助及球隊經費資源提供)等,由本系主辦或協辦之活動。(註:系服費及迎

         新費用不包含在此。)

第十三條 未繳系費者權益:

     所有系上活動直接除名(內容包含:系週會、聖誕袋、系學會徵選、運動會補給品、

     用品、戲劇比賽補助、送舊等由本系主辦或協辦之活動。

第十四條 若為強制參加且點名之活動,如:系週會,則須給付當次活動費用總額除以總參加

         人數所得之金額。

第十五條 未繳交系費者之應屆畢業生參與畢業生之送舊活動需自行負擔個人當日全額費用。

第十六條 無繳交系費者,本會不提供任何資源以及經費補助。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戲劇比賽補助款依班上系費繳交率給予補助款。(例:該班繳交率為80%,當次各班

         補助款為一千元整,則補助款一千元乘以該班繳交率80%等於八百元整,此為當次

         該班戲劇比賽補助款之實得金額)。

第十八條 法文系籃球隊、法文系排球隊補助款依團員系費繳交率給予補助款。(例:該隊繳

         交率為80%,當次比賽補助金額為兩千元整,則補助款兩千元乘以該隊繳交率80%

         等於一千六百元整,此為當次該隊外出比賽補助款之實得金額)。

第十九條 由本系系學會主辦、與他系共同主辦或協辦之活動(如:Christmas party(聖誕趴),

         有繳系費者,仍需按活動規定繳交部份門票費用;無繳交系費者,則需以系外價購

         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zufran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